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罪名 >

“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一审宣判 曾致18死16失踪

时间:2014-12-31 11:05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30日,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踪的“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期徒刑。判令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庭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各3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李洪和李代明两伙人同在白龙江流域采金。当年10月14日,李洪邀10余人与李代明“谈判”,欲在其金坑旁开挖金坑,双方发生争执。李洪等人将李代明等人打伤,李代明等人乘船渡江逃走。事后,李代明邀约同在该河段采金的朱明文、廖天成、周录贵等人,组织80余人,准备了刀、枪、炸药包等斗殴工具,商量决定在元坪子(小地名)伏击李洪一方。与此同时,李洪也纠结了100余人,欲与对方械斗。1994年10月17日下午,李洪一方乘坐的三辆车到达元坪子一带时,遭到李代明及其同伙朱明文、周录贵等人的拦截,双方遂发生械斗。械斗过程中,李洪一方被枪击、刀砍致死2人,在水流湍急的白龙江中死亡16人,失踪16人。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