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罪名 >

河南一官员虚报改厕数目贪占国家补贴被判3年

时间:2015-01-12 11: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河南襄城县一名官员在农村改厕项目中虚报改厕数目,贪占国家补贴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日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该官员有期徒刑3年。

  农村改厕项目是中央财政补助实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河南襄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该县农村改厕工作。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定,2010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丁国贞利用担任襄城县爱卫办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县十里铺镇、山头店乡、王洛镇的农村改厕项目过程中,假称“如果改厕项目计划完不成,国家将收回剩余的资金”。丁国贞以为爱卫办解决经费问题和替施工建设方提高利润为由把8.4万元补贴资金套出,再以包工头名义办银行卡,采取虚报改厕数量的手段,将套取的资金存到银行卡上,用于自己日常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国贞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为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主动交代纪委尚未掌握的个人贪污犯罪的事实,积极退赃,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