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罪名 >

任性离家出走 饥饿少年半月抢劫四次获刑十年

时间:2015-02-09 11:0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少年陈某家中与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几天后身上钱财用完,遂产生抢劫念头,半月作案四次,一失足造成千古恨。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抢劫案件,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陈某2014年与父母吵了嘴从家里离家后出走,来到高安,呆了几天后,身上的钱都花光了,没有吃饭。遂产生抢劫的念头,于是2014年8月4号至2014年8月20号半月期间一连四次抢劫。抢得赃款和赃物折款共计人民币4286元。案发后,陈某的亲属为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持械威胁他人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被告人陈某多次进行抢劫,犯罪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又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脏退赔,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