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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罪犯死刑案件备案材料的报告(死刑案件用)(1999)

时间:2011-04-13 10:3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78

              ×××高级人民法院
             报送罪犯×××死刑案件
                备案材料的报告

               (死刑案件用)

                      (××××)×刑×字第××号

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的规定,我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罪犯×××……(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依法核准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人民法院已遵令于××××年××月××日将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按照你院规定,现将本案的有关备案材料报上,请查收。

                              (院印)
                           ××××年××月××日

                样式78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制订,供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后,将案件的判决、复核以及对罪犯执行死刑的情况和结果,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时使用。
  二、根据1994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的规定,报送死刑备案材料包括:(一)报送死刑的备案材料报告;(二)一审审理报告;(三)一审刑事判决书;(四)二审或者复核死刑的审理报告;(五)二审刑事裁定书或者刑事判决书。
  报送的死刑备案材料一式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按报送材料的顺序排列;一案或者几案材料装订成册,填写好目录、封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三、死刑判决执行后,要及时报送备案材料,至迟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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