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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证据清单

时间:2011-04-13 10:3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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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号│  证据名称│ 数 量│  单 位│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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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                         │
│承办人:                         │
│                  年  月  日  │
│                     (院印)  │
└─────────────────────────────注: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统一保存,一份附卷,一份交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清单制作说明
一、本清单是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时所开列的单据。在调取证据较多的情况下配合《调取证据通知书》使用。
二、填写清单时,每一个证据填记一行。填写完毕后,在空余表格处画截止线,以示结束。
三、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统一保存备查,一份附卷,一份交提供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三份清单使用同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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