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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时间:2011-04-01 12:4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法理评析】

关于,本案所涉及到的核心问题就是股权转让的问题,盛影活力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汇添瑞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承诺将其在华影公司所持股权70%的股权让出21%的份额给乙方,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资格,进入华影公司。但是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之间就个凉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很好的约定,尤其在新投资项目的资金出资份额上座了详细的规定,那就是在新项目上甲方和乙方的出资责任。而在本案中,乙方汇添瑞公司按时按期承担了自己的付款义务,但是甲方却没能按时承担自己的出资义务。显然,这即应构成违约。

但是,在其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作为华影公司的另一个大股东通过临时股东会议,表示接受甲方的在华影的股权,而承担甲方在新项目中的付款责任,但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协议未能真正执行,所以关于在新项目的付款责任还是应有甲方盛影活力公司来承担,那么到该案进入司法审理阶段,甲方都未能付清在新项目中的付款责任。所以甲方在新项目的出资中已经不能承担出资责任,已经违约。

再者,关于乙方和甲方的约定之一就是甲方按约让汇添瑞公司向华影公司委派了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和会计。后来华影公司董事会做出了解聘副总经理、会计的决定。另外又称由于华影公司与汇添瑞公司的关联公司有诉讼,所以华影公司以及股东盛影活力公司、广电公司一致认为暂时不同意汇添瑞公司委派副总经理、会计到华影公司。这是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再次违约,因为甲方当初作出的保证应该是一种持续行为,而不是在汇添瑞最初进入的时刻。所以甲方称华影不同意乙方的再次委派行为是基于华影自身的公司行为以及因为乙方和华影有诉讼纠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作为华影最大的股东出资人,实际上完全能够操控华影的相当人事任免和决定权。所以,甲方再次没有遵守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最后根据乙方和甲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费用及支出等),并向对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所以甲方盛影活力公司必须承担为语文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00万。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法律界网站提示:股权转让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那么关于权利义务的享有以及遵守就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来执行,所以在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就必须得遵守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负担起违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股权转让的约定,即使协议的附加条款,也不能违背,它的效力等同于股权转让协议本身。

【法条链接】

1.《公司法》

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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