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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时间:2013-01-20 20:2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四)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五)确定股权转让总价

  (六)相互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参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作相应的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七)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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