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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

时间:2013-01-20 20:2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什么是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都是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股东都列名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公司是社团法人,所谓社团法人,就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因此,股东的权利在法律上是一种社团法人的社员权。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具体而言,通常包括下列权利:
  (1)利益分配权。利益分配权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对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所认购的股份取得股息红利。公司的分配方案要通过股东会讨论通过。
  (2)参与经营管理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经营管理权是通过出席股东会,批准公司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选择和任命公司的董事、监事等方式而得以实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人的可能性虽小,但仍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等方试来间接参与经营管理。
  (3)出资转让权和股份转让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票。
  (4)优先购买权和配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增资扩股时,享有配股的权利。
  (5)监督权。股东可以通过选举监事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也可以以股东身份进行直接监督,包括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董事违法行为阻却权、董事解任请求权等。
  (6)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等重大事项,都是由股东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
  (7)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一般情况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持有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8)诉讼提起权。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侵犯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代表公司同其进行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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