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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社区共建体现能动司法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 丁国锋 通讯员 杨晓春 2009年5月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一项司法创新实践———“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其中,通过“一镇一点一法官”、“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等模式,全市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中院庭室已与近140多个乡

  2009年5月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一项司法创新实践———“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其中,通过“一镇一点一法官”、“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等模式,全市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中院庭室已与近14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截至目前,参与共建地区涉诉纠纷同比平均减少21.1%,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今年1月至3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则同比下降了11.85%。

  苏州法院的这一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高度评价,认为“和谐共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面对矛盾纠纷的现状和严峻的审判压力,在谋划全市法院工作时,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把矛盾纠纷的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解决纠纷的基础上,主动预防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保稳定、促和谐、助发展。”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在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一个驻村法官工作室半年参与调处纠纷20余起

 

  2009年9月19日,作为一项法院基层法庭和农村社区结对共建,服务百姓及时预防化解纠纷的举措,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驻村法官工作室”正式挂牌。挂牌第三天,一起两兄弟间因宅基地界址问题发生伤人事件而导致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在驻村法官的积极介入和协调化解下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把嫂子打成的小叔子在法官的法律宣传和解释下,很快就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赔偿了5000元医药费。而不想再一次激化家庭矛盾的原告也很快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据了解,该工作室常驻着一名由退休法官担任的人民陪审员,每周二、四法庭还派法官驻村工作,具体承担起预防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培训民调人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仅仅建立不到半年,工作室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0余起,发挥出了以预防矛盾为主题、以化解纠纷为主职、以方便群众为主旨的预期作用。”共建该工作室的乐余法庭庭长俞铁城介绍说。

  在常熟市人民法院,通过在辖区29个公安驻村警务室设立巡回审判点,并与司法所共建的巡回审判点相衔接,还实现了“村村设有审判点”的目标。记者了解到,与乡镇尝试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最早起于昆山法院。2008年4月,该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在矛盾纠纷突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昆山市周市镇尝试开展和谐共建活动试点,采取“送法到基层”的各项举措,通过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相继排除各类重大矛盾隐患31起,还成功化解了62户店面房安置等8起涉及群众500余人的潜在信访事件。同时,法院深入基层,方便群众的涉法需求。群众寻求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数量增长了3倍多,法院受理的涉及周市镇的各类案件数量降幅达30.9%。

  确定严格把握和谐共建四关

 

  2009年5月苏州中院对昆山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着手在全市推广、具体部署。为此成立了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并专门制定下发了《积极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指导意见》,从三大部分25个节点对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形式要求、机制建设、工作方法作出详细规范,保证了和谐共建活动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为避免各法院、各部门出现活动力度不一、内容参差不齐的现象,苏州中院为此要求在活动中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设点”关。要求有意识地选择当地纠纷多发、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社会管理难度较大群体的地区开展共建,通过共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绝不允许避重就轻或单凭领导的个人好恶;二是严把“沟通”关。要求各法院加强与相关基层组织的沟通工作,指定专门联络员、明确定期联系机制,以有效调动基层组织参与共建的积极性;三是严把“机制”关,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等三项机制;四是严把“标准”关,将涉诉纠纷是否少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司法能力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是否增强和共建经验是否得到推广等四项内容作为衡量活动开展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

  成为法院服务基层社会稳定的新亮点

 

  活动迅速显现的成效很快得到了印证:吴中区法院将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延伸服务“三点合一”开展共建活动后,下半年新收案增幅降为8%,通过延伸共建活动,新增巡回审判点11个,巡回审理中及时在基层调处纠纷68件;金阊区法院与5个社区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谐共建活动以来,社区无一。

  据了解,至2009年年底仅苏州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市中院有关部门已与近14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建立了和谐共建关系。借助和谐共建平台,组织法官下基层1193人次,现场调处纠纷1978件,接待群众咨询3175人次。苏州中院还借助遍布全市的和谐共建平台,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及时发现和梳理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和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法律意见达86份。通过“和谐共建”活动,将自身置于源头和基层的交叉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源头预防,苏州全市法院今年1月至3月受理案件总数同比下降了11.85%,在参与共建地区的涉诉纠纷同比平均减少近21.1%,且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还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化被动为主动与基层携手一举多赢

 

  基层农村和社区是多数矛盾纠纷的“起点”,很多矛盾不能有效化解,最终进入诉讼程序,使法院承担着作为“矛盾纠纷终点”的严峻考验。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分析说,一方面,基层维稳压力倍增,一些基层更多地关注眼前经济数据,不注意解决矛盾、不追求平衡发展,把民间纠纷视为过程性障碍,任其向后蔓延,往往为重大社会冲突积蓄能量,给长期维稳工作增加了难度。

  而另一方面,法院工作压力倍增。大量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向法院,导致审判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与此同时,法院直面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司法公信力不足,涉诉信访等“案结事不了”的情形依然存在,法院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叶兆伟说,虽把部分司法资源投入到基层、投入到诉前,但却并未偏离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还让法官更多地接触到基层群众,变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搭建一座直通矛盾纠纷“起点”与“终点”的“连心桥”,同时,和谐共建框架下,法院还可以及时与多个部门建立协同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可以真正探索出一条联合作战、优势互补、一举多赢的“创新路”,实现了法院工作由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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