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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负责人称错在太服从领导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 ? ? □新闻追踪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继山西省襄汾县原公安局局长韩春喜因尾矿溃坝事故受审后(本报2月2日曾报道),对新塔矿区非法民爆物品采取放任态度的塔矿派出所筹备组负责人程香民,今天上午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

 

   继山西省襄汾县原公安局局长韩春喜因尾矿溃坝事故受审后,对新塔矿区非法民爆物品采取放任态度的塔矿派出所筹备组负责人程香民,今天上午因涉嫌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008年1月11日,襄汾县公安局塔矿派出所筹备组对新塔矿矿区进行执法时,新塔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暴力抗法,并聚众冲击了筹备组的办公场所。事发后,时任襄汾县公安局局长的韩春喜,指示程香民以后不要再上山检查。程香民作为负责人,放弃职守,下令派出所筹备组只留值班人员。一直到2008年7月,程香民没有再向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过新塔矿地区的情况,没有履行对新塔矿地区非法民爆物品的检查职责,导致新塔矿地区非法民爆物品监管失控。

  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总量为48.9万余吨,矿产资源破坏总价值上亿元,并最终造成新塔矿尾矿库溃坝事件的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淹没面积约35.9公顷,共造成276人死亡。

  检方认为,程香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建议法院对其依法惩处。

  对于的指控,程香民表示认罪。但他认为,上级并没有明确他的职责范围,只是口头命令他对塔矿旧医院进行改造,筹备组也是一个临时机构,临时机构就应该按照领导的指示、安排行事。他认为他就是一味地领导的命令,没有同塔矿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才涉嫌玩忽职守罪。

  庭审结束后,程香民的20余位旁听家属向法院请求与程香民见一面,法院考虑到家属们千里迢迢从山西赶来,在法警的配合下,程香民的妻子、女儿、儿子3人被准许与程香民进行了短暂的会面。

  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程香民一家短暂相聚,家人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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