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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禁止童乞:国家要立法禁止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通过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明令禁止儿童行乞,是最紧要的。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中,均缺少这一内容。同时,加强对乞讨儿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置;父母带着乞讨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救济,解决他们的生计,最终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网友

 

  “通过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明令‘禁止儿童行乞’,是最紧要的。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中,均缺少这一内容。同时,加强对乞讨儿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监管,对涉嫌的,依法处置;父母带着乞讨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救济,解决他们的生计,最终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网友们的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手韩红在微博中表示,今年会在全国的“两会”上提交关于“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案”的提案。于建嵘透露,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也将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向全国“两会”提出议案。

  昨天下午,参加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省政协常委、泰州市民革主委奚爱国也在驻地上网关注解救行动的进展。“这个过年的当口,解救‘童乞’行动在网上网下引起强烈反响,吸引那么多网友参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上的‘童乞’现象已到了严重的地步。”奚爱国委员说,现在出现有组织的“童乞”行为,极大损害了行乞儿童的身心健康,也危害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肌理,政府和社会均有责任,从根本上消除“童乞”现象。

  看过报告文学《中国乞丐部落》的奚爱国认同于建嵘的观点,他说,现在的“童乞”主要分三类:一是家庭困难,不乞讨没办法生存的大人和孩子;二是以此为职业谋生的乞讨群体,这类人是典型的职业化;三是有组织的“童乞”行为,不法分子通过胁迫、拐卖、虐待等卑劣手段强逼儿童乞讨,有时甚至不惜用暴力使儿童变残,从中渔利。“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乞群体中,隐藏着大量的。网友们最痛恨的,也是这些‘童乞’组织者。”

  儿童是人们最关切的群体,大人带着儿童行乞,就是利用老百姓对孩子的恻隐、怜悯之心,敛取钱财。奚爱国说,现如今“童乞”现象愈演愈烈,要从根本上杜绝“童乞”现象,需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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