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人大委员看刑法修改:一定要理性科学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时也破坏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陈斯喜委员认为,刑法修改一定要理性、科学,赞成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并提交表决通过。

  陈斯喜委员说,第一,赞成法律委员会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修改意见,特别是对修正案第15条,对判处缓期改为,又改为25年以后实际执行期的修改。这样修改之后,刑法规定更加严密,也更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打击和改造犯罪,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第二,赞成法律委员会对社区矫正和醉酒驾车这两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各方面虽然对这两个问题还有不同意见,但是法律委员会对这个两个问题已经做了比较充分的研究,提出的意见是合适的。第三,赞成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经本次审议修改后提交表决通过。同时,建议今后对刑法的修改,特别是增加罪名和提高刑事处罚的修改要特别慎重,要充分论证,提出有说明力的论证报告。手段是最具有强制力的手段,不能太随意、不能情绪化。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