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将统筹推进公开、庭审公开、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形成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工作态势。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江苏高院、常州中院、徐州中院、淮安中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数量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前列。目前除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审案件、死刑案件、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二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且实现了法庭审理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三同步”。江苏法院还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实现了所有生效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
“今年,我们还将落实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公民持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尽量安排适合的审判场所,便于群众旁听庭审。”据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嫒珍表示,除此之外法院还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每年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
在执行公开方面,江苏省法院规定了12项制度,并设置专门指标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考核。除涉及法律禁止泄露的有关信息以及审判执行工作秘密外,从执行立案的标准和条件到案件中止、终结执行的条件和理由;从执行费用的收取标准到执行款物的分配、交接;从财产调查情况到执行措施及的采取情况;从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到有关执行文书卷宗材料等,都尽可能做到向和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