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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戒毒新机制吸引全社会的关注

时间:2011-06-27 10: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自从确定为全国首批戒毒康复试点省份以来,湖南省劳教(戒毒)局根据司法部的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媒体推动、爱心支持”的整体工作思路,大胆进行试点探索,努力打造戒毒康复公益品牌,初步形成了“两性并举,三轨运行,四区流转,综合矫治”的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戒毒康复是需要社会支持、关系民生的系统工程,社会性、公益性是戒毒康复工作最为基本的要求和属性。”湖南省劳教(戒毒)局局长夏飞介绍。一方面,湖南省劳教(戒毒)局始终坚持公益方向,对戒毒康复人员全免食宿费、治疗费,对陪同戒毒的家属免住宿费,把握公益性;另一方面,坚持开放办所,邀请社会爱心人士进所帮教,设立了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服务社区戒毒,把握社会性。

  记者了解到,这些年来,湖南劳教(戒毒)系统依托政府支持,联手知名媒体,动员社会参与,设立了“戒毒康复爱心基金”,先后募款100余万元,使500余名戒毒人员得到了基金支持。同时,湖南劳教(戒毒)系统还与湖南电视台等媒体合作,联合组织了“善行千人免费戒毒公益行动”,吸引了全国10个省市600余名自愿戒毒者慕名前来戒毒康复。这一活动已被国家禁毒委授予“2010年全国‘6.26’禁毒宣传精品活动”荣誉称号。

  在对戒毒人员的管理过程中,湖南劳教(戒毒)系统格外注重管理的平等性和管理过程中的互动性。目前各所内都成立了康复人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参与事务管理。在工作生活中,所有公务人员与康复人员实行结对帮教。同时,湖南劳教(戒毒)局还将戒毒康复人员分为5个管理星级,每月进行考核评定。依据戒毒特点,设立“急性脱毒区、集中管理区、自主管理区和回归适应区”四个功能区,根据星级考核结果,让戒毒康复人员在不同的管理区间横向流动。

  针对吸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湖南劳教(戒毒)局还积极探索实施心理行为矫治,引进认知、脱敏、家庭、替代疗法及生活技能训练等新型心理治疗方法,实施系统干预治疗。引进了具有针对性的脱敏疗法,自主研制了脱敏治疗仪,购进了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同时,精心设计拓展训练课程,促进戒毒康复人员顺利回归。

  湖南劳教(戒毒)局还先后在邵阳、岳阳、长沙、张家界等地建立了8个社区戒毒工作指导站,建立了跟踪回访制度,通过设立“黄丝带”戒毒鼓励基金,建立“千里马”安置帮教协会,与公安机关、社区、家庭联手建立“四位一体”帮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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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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