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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机关推进全省网络警务工作

时间:2011-06-28 10:4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为切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网络警务工作,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网络警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五个平台及工作机制,并以此带动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建立全省警务网站群平台及工作机制。改版升级外网网站“湘警网”,在保持“湘警网”原有优势栏目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警民互动等功能,努力将“湘警网”做成公安厅的“大微博”。推进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外网网站建设,根据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标准与规范,出台市州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外网建设要求,将市、县网站链接整合至“湘警网”,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警务网站群。借助视频联播网平台扩大“湘警网”社会影响范围。与“平安湖南”电子信息视频联播网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湘警网”信息内容,通过楼宇、社区等视频载体,更加广泛地扩大警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警务服务信息。

  二是建立警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公安厅“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照厅本级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全面排查和梳理,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应公开、能公开的事项全部上网公开;规范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健全“湘警网”上“依申请公开”栏目受理、审批、处理、答复机制,完善软件程序,组织操作培训,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落实厅属单位责任;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市、县三级公安门户网站统一开设“新闻发布”栏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确专人担任网络发言人,接受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领导,确保网上网下同步发布重大新闻。

  三是建立网上办事平台及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公安模块的建设,为群众提供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的在线办理。同时,在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开设“办事大厅”,年内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链接至外网“办事大厅”,根据“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原则,提供办事服务。建立健全“网上办事”工作机制,对应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明确各级、各警种部门预受理、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等环节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完善网上工作机制。除系统自动预警、考核外,各级公安监察部门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的监督、考核。充分运用系统的服务对象评价功能,研发评价数据分析软件,将网上办事情况纳入警务调查。

  四是建立网上警民互动平台及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三级建网站---派出所设网页---警务室建QQ群”的总体思路,分层、分级建立健全网上警民互动平台及工作机制。继续办好《湘警网》“网上民声”栏目,建设市州、县市区“网上民声”等互动专栏,派出所开设网页,辖区警务室开设警务QQ群,实现与群众“面对面”即时交流。

  五是建立网络宣传引导平台及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管理、统一工作、统一评估的网络宣传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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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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