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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派员参与“7·22”京珠高速事故调查

时间:2011-08-10 10:4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记者今天(8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由高检院、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调查组”今天正式成立。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已带队赶赴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今年7月22日凌晨4点左右,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明港段,从北向南938—939公里处,一辆35座的中型宇通客车在行驶中突然着火。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客车燃烧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

  据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曹建明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事故调查,依法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维护法律尊严。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要求河南、山东有关检察机关积极介入当地政府组织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河南、山东等有关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今日上午9时,调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河南、山东两省关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已基本查清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有关人员违反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包装和运输规定,非法使用卧铺客车运输应由冷藏车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工产品所导致的特别重大事故。除前期已刑事拘留的6名犯罪嫌疑人外,又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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