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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戒毒人员强戒期间通信自由

时间:2011-10-12 12:5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后,戒毒人员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期间享有探视权,并且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于近日公布施行,该办法细化了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规定,明确提出,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以及学业可能受影响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变更为社区戒毒;保障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保障戒毒人员探视及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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