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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26人受审

时间:2011-10-25 09:5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云南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26人涉7罪受审


  因煤炭越界开采引发的纠纷,提前策划组织预谋埋设炸药、准备枪支,实施引爆和枪击,造成9死48伤的严重恶劣后果———云南省泸西县“11.18”爆炸枪击案王建福等26人,今日上午在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家属共计50人出庭旁听了庭审,法庭内近300个座位座无虚席。来自中央、省、州等26家各级新闻媒体记者以及部分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旁听了今日的庭审过程。44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或被害人承担辩护或诉讼代理。

  泸西“11.18”系列案庭审将分两个阶段,王建福等26人爆炸枪击案预计庭审4天,而后开庭审理郑春云案预计庭审7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建福、王飞云等多人出于故意,与他人共同采取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剥夺他人生命致9人死亡48人受伤,并违反社会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等七项罪名,情节严重,其他部分被告人无视党纪国法,明知是本案犯罪的人而提供帮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包庇、窝藏有关罪证。其2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非法携带枪支、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17家被害人家属以及泸西县人民医院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提出最高赔偿金的是李岗金300万元,最低赔偿金的是宋克兵41486.22元,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共计超过1500万元。

  因案情重大,涉案人员较多,红河中院在公安等各部门大力协作下尽力做好法庭内外的安保工作,确保案件庭审秩序井然有序。

  现庭审已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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