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在安哥拉购买了总重近30公斤的象牙制品,回国时在首都机场被海关查获,涉案品经查价值123万余元。昨天上午,李某因涉嫌走私罪在市二中院公开受审。据介绍,该案是本市今年查获的最大一起象牙走私案。
现年44岁的李某是北京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今年5月17日,他携带象牙制品120件,从安哥拉共和国卢安达市出发,于5月18日中午12时抵达首都国际机场。李某在入境时未申报任何物品,但其所携带的象牙制品被海关当场查获。
庭上,李某表示认罪,但自辩很冤枉。“这都是花钱买的,我根本不知道带着会犯法。”李某称,自己并未在飞机、机场海关处看到相关告知。但检方称,李某此前曾因携带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被海关查处过,但因携带数量较少,只被罚没物品,进行了行政处罚。
李某称,这些象牙制品中还有另两名同事所购之物,自己是出于好心帮忙携带。但李某同事出具的证言显示,两人知道象牙制品不能带,害怕海关查处,李某非常爽快地答应帮忙。
据本案主审法官介绍,携带象牙制品入境被海关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以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携带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象牙或象牙制品就涉嫌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称,因安哥拉没有加入濒危物品保护公约,该国允许象牙制品合法买卖。李某明知不能携带回国,有主观故意,但鉴于李某没有牟利的目的,且主动交代,建议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的辩护人则建议判处缓刑。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