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河南四无业人员冒充记者敲诈屡得手

时间:2011-11-10 11:0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河南四无业人员冒充纸媒电视网络记者敲诈受害人因有把柄只好“花钱买平安”

假“记者团”敲诈案受害者心态引人深思

  河南省新密市无业人员王建、桑伟、韩娟、杨安,分别冒充河南某都市新闻网记者、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记者和河南某杂志社记者,组成假的“全媒体记者团”,以报道企业负面新闻相要挟,大肆进行敲诈,10天之内疯狂作案6起,获利近万元。

  近日,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建、桑伟有期徒刑各1年;韩娟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杨安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抓获这4人时发现,4人随身携带的除自称所在单位的河南某都市新闻网采编证、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新闻工作证、河南某杂志社新闻工作证外,还有河南某网站的网络记者证以及中国某健康报社的工作证。“如此说来,这是一个‘由报刊、电视、杂志、网络共同组织’起来的‘全媒体假记者团’。”新密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耀锋说。

“记者团”敲诈频频得手

  现年47岁的王建系河南省新密市米村镇无业人员。2010年10月下旬的一天,王建和新密市其他3名无业人员桑伟(43岁)、韩娟(女、24岁)、杨安(49岁)合伙预谋后,决定由王建和韩娟冒充河南某都市新闻网的记者,主要以要对企业进行曝光为由,负责与企业领导进行“谈判”工作,桑伟则对外宣称是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的记者,主要负责拍摄企业“阴暗面”,杨安对外宣称是河南某杂志社的记者,并负责开车。

  平日里4人各干各的,一旦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后,“全媒体记者团”便紧急集合,共同行动。

  一切准备就绪后,4人开始上网寻找一些加油站的负面新闻。新密市超化镇一家加油站成了4人的第一个备选“猎物”:“这家加油站最近网上负面新闻较多,肯定存在一些问题。”

  说干就干,随后,4人驾着一辆白色普桑轿车窜到了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的这家加油站。为了敲诈方便,杨安还在车的工作台上放了一块河南某电视台的牌子。

  在加油站,4名“记者”以有人举报该加油站缺斤短两、往塑料壶内加油、站内有烟头以及与其他加油站用一个证为由,对加油站老板周某进行敲诈。周某因知道自己在一些新闻网站有负面新闻,为了息事宁人,只好付给4人现金5000元。拿到钱后4人离开现场,后王建和桑伟各留了1700元,分给韩娟1100元、杨安500元。

  案发后,据4人供述,河南某电视台的牌子是自己找人做的,放在车上是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新闻媒体的人,“给老板一个暗示,不给钱的话我们就会对他的加油站存在违规情况在媒体上进行报道”。

  初次敲诈即告得手,4人十分兴奋。2010年10月23日下午,王建、韩娟又伙同他人驾车窜至新密市曲梁乡一家加油站,冒充郑州某法制刊物(该刊物早已被撤销)记者,以有人举报加油站缺斤短两为由,敲诈该加油站老板陈某现金2000元及价值330元的汽油。

  仅仅出马两次,就入账数千元——钱财来得太容易,让几人的私欲更加膨胀。2010年10月27日下午,王建等4人又驾车窜至新密市大隗镇某纸业有限公司,冒充河南某电视台工作人员,以该厂排烟污染环境为由,敲诈赵某现金500元。

身正才能不怕影子歪

  身正不怕影子歪,也有不怕“假记者团”的。

  2010年10月25日下午,王建、桑伟、韩娟、杨安预谋后驾车窜至新密市大隗镇一家塑胶加工厂,冒充新闻媒体记者,以有人举报该塑胶厂冒充他人商标生产进行敲诈时,被害人张某向4人索要相关证件,4人只好灰溜溜离开。

  随后,4人又窜至新密市刘寨镇一家石化加油站,以有人举报该加油站缺斤短两、往塑料壶内加油、站内有烟头等进行敲诈,同样因被害人王某索要证件而未能敲诈成功。

  案发后,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王建、韩娟共敲诈6次,成功4次,金额9830元;桑伟、杨安敲诈4次,成功两次,金额5500元。

  2010年11月1日,王建、韩娟在荥阳市美宜家酒店被警方抓获。次日,桑伟也在新密市新惠街落网。

  在采访中,新密几家被敲诈的加油站的老板谈了他们的苦衷。他们说,之所以会上这些假记者的当,是因为他们手里确实有我们的“负面”情况,怕被曝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一段时间以来,假记者惯用的方法是:一旦勒索遭拒,就将某一“负面”报道挂在网上。这些网站大多是没有资格发布新闻的,在网上挂“负面”报道,假记者可轻易得手,而网络管理又存在一系列的技术要求,挂容易,删除难。

  ■案意点击

  近年来,一些假记者在各地诈骗敲诈钱财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新闻记者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这一问题,正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耀锋说,记者由于职业和岗位的特殊性,相对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骗子正是看中了这方面的特殊“权力”,才会假冒记者的身份,以“舆论监督”的名义非法牟取利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分析认为,现在社会上的确有许多阴暗、腐败面,有关单位害怕这些问题曝光,愿意花钱买“平安”,因此给假记者制造了市场;其次,揭露社会问题本身就是媒体的一个功能,而现在许多正常的舆论监督常常受到阻扰,造成不少记者不敢再写批评报道,从而产生了灰色新闻市场。

  张建成认为,假记者要挟政府和企业并敲诈成功,说明这些单位确实存在问题。而存在的这些问题,正是新闻媒体及记者应该予以监督的。如果媒体及记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扶正祛邪,正常舆论监督报道能顺利刊发,也就不可能给那些假记者任何诈骗“封口费”的机会。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