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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版“达芬奇”案宣判暴利有过之无不及

时间:2011-11-16 13:1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大明宫”三个大字已经被摘下,只剩“红木”两个字


  明明是铁木豆沙发,却要当成“非洲大叶紫檀宝座”,卖出20万元的高价。

  昨日(11月15日),记者从(厦门)思明区法院获悉,大明宫红木因售假,一审被判退一赔一,一共要赔给消费者40万元。

  据了解,铁木豆和紫檀座椅的市场售价差异将近20倍。相比于达芬奇家具被曝“售价30万成本只需3万”,大明宫红木的暴利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有消费者称,这是厦门版的“达芬奇欺诈门”。

 

事件


 

售假还写“质量保证书”


  2011年3月4日,消费者吴先生在大明宫红木的门店看中了一套尺寸较大的10件套大叶紫檀沙发,随后,他以20万元的价格买下。

  付钱时,吴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你要保证确实是大叶紫檀材质,不能是假的。”吴先生回忆说,下单时,在他坚持要求下,大明宫门店的店长在送货单备注栏明确“山水宝座的材质是卢氏黑黄檀”,并承诺“如材质有误,双倍赔偿”。

  在吴先生付钱两个月后,“山水宝座”等家具被送到了吴家。后来,“达芬奇家具”爆出造假丑闻后,吴先生对自家这套所谓的“大叶紫檀宝座”也有点怀疑。为了验明真假,吴先生自费找福建省产品质量中心检验所作了鉴定。结果让吴先生大失所望,这套“大叶紫檀沙发”材质其实是铁木豆,而且两种材质的价格悬殊。

 

起诉


 

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一


  今年8月份,吴先生向思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他将大明宫商场以及商场投资人张先生一并列入被告。吴先生要求法院判决退一赔一,而且要让商场及其投资人共同承担退赔40万元。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都没有针对家具的材质进行答辩。法官还告知两被告说,他们有权在指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因为,之前福建省产品质量中心检验所作的鉴定是由吴先生单方委托鉴定的。但是,两被告似乎并没有什么底气,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最终没有提出鉴定申请。

  针对吴先生的退赔要求,被告只是对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分担有争议。

  被告张先生答辩说,大明宫商场名义上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实际上是三人合伙,今年5月7日,张先生将其全部合伙份额转到另外两个合伙人名下。销售该套沙发如有责任,应由被告大明宫商场承担,不足部分,再由被告张先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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