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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反垄断第一案一地鸡毛

时间:2011-11-16 13: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在默默高悬三年之后,反垄断法首度对国企亮剑,对象是互联网服务商两大巨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殊不料,电信行业从下到上高调反弹,部门利益之争的猜测弥漫

  几乎令所有人都颇感意外,互联网服务商两大巨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正在遭遇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

  意外源于这一重磅消息很突然地在央视曝光,令相关各方为之错愕;意外也源于媒体依据现行法律计算,若垄断查证属实,两巨头将面临数亿乃至数十亿元的高额罚款;意外更源于反垄断法实施3年多来,针对国内怨声载道的垄断央企,这是第一起反垄断调查。

  消息公布后,民众、学者兴奋不已,怀惴期待。然而,电信行业强烈反弹,这起备受瞩目的国企反垄断首起调查大案,瞬间形成一个巨大的“场”,各方粉墨登场,各种相左意见高调碰撞,场上热闹非凡。

 

里程碑式的调查


  11月9日,中央电视台午间节目《新闻30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记者采访。

  李青透露,发改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目前已基本查明电信和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支配地位。

  若最终查证两家企业利用这一市场支配地位,排挤和限制竞争对手的竞争,两家企业可能面临现行反垄断法规定的“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

  电信一年的互联网收入大约为500亿元,联通一年大约不到300亿元,相对应的,罚额届时将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元。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研究所所长阚凯力介绍,目前中国互联骨干网只有两家,南电信北联通。其他电信网络运营商,如铁通等,或者宽带接入服务商,如长城宽带等,并没有自己的骨干网,必须向电信或联通租用骨干网上的带宽。

  这就导致在市场上,电信和联通把铁通、歌华等同时向终端消费者提供网络服务的竞争对手,与其他不构成任何竞争关系的客户区别对待。

  最典型的就是在租用带宽给竞争对手时,价格比较高,约每千兆每月100万元,甚至更高;而其他没有竞争关系的大客户租用同样的带宽,只需要十几万元到四十万元不等的价格。

  “垄断确实是垄断,骨干网只有两家有,而且在南方和北方各只有一家。”阚凯力说。

  各大门户网站紧跟着展开的投票结果显示,高达九成以上的民众对此次反垄断调查表示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室主任、反垄断法主要起草学者之一王晓晔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听到这一消息后她感到高兴:“这一调查对反垄断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它是反国企垄断的第一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以后,虽然社会各界抱有很大的期待,但三年多来,在国内受到民众诸多指责的垄断型国企,却一直没有哪一家受到过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更勿论处罚。尽管民众怨声载道,针对其垄断行为的举报也不断。

  王晓晔认为,本次针对电信和联通的调查“激活”了这部法律,从此大家知道,在反垄断领域,国企并没有豁免权;让国内外都知道,中国也有反垄断法,并且中国的反垄断机构也在行动。

  “这次调查会有大的国际影响,表明我们没有在一味地保护国企。而且若真能够依法办事,对国企也有教育意义———垄断不合法,排除限制竞争要受到处罚。”王晓晔说。

  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赵伟也肯定了“首案”的意义。

  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从产业升级还是社会福利的角度,反垄断在中国非常必要。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上说,反垄断可以维护公平竞争,提高效率。

  “无论结果如何,发改委的这种姿态还是得民心的。”赵伟说。

 

部门利益之争?


  就在社会各界都为此欢欣鼓舞、大有宜将剩勇追穷寇、誓把反垄断进行到底的时候,电信行业从上到下地反弹了。

  最先发声的其实是活跃在微博上的一名电信员工,他在微博上写道:

  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

  该微博瞬间被转发了7000多条。

  声音最大也最有影响的其实是直属于信息产业部的《人民邮电报》。

  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在头版头条对央视报道进行大篇幅驳斥,在这篇题为《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3000多字的文章里,逐一驳斥了央视对两巨头垄断市场、面临高额罚款的说法,盛赞近年来中国宽带服务的进步,并批评央视报道不公正客观,丢掉了基本的新闻素养。

  作为回应,央视官方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就此事制作专题报道,并专访电信政策专家,对“目前各界众说纷纭”的问题进行解读,专题列举了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有关文件等证据,并引述专家的介绍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

  两大主流媒体对同一事件如此高调的公开对立,立即引发部门利益之争的猜测。目前主要的猜想集中在广电系统欲进军网络分一杯羹,于是有了此次调查,并借用下属的媒体央视为此造势。

  人民邮电出版社策划编辑、副编审张兆晋公开在他的微博推测了上述“阴谋”:“反联通、电信网络垄断的背后:这次发改委大张旗鼓,明白人一看即知背后有黑手。需知广电总局欲成立副部级网络公司,并叫国家投巨资未遂,现又传出下届政府改革方案将拆分广电,广电总局将不复存在。知此背景,所谓反垄断的含义自明。”

  抛开部门之争的猜想,电信行业的不满,其实并非毫无因由。

  知名评论人五岳散人一语道出了行业的痛楚,其实并不是要消费者对日渐下调的资费感恩戴德,“只是谈到垄断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死在‘两桶油’和中移动前面”。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杜金彪的想法代表了行业的这种心态:“作为通讯人曾经自嘲,同样是国企,对比水电气油日益上涨的价格,只有死拼业绩的通讯行业才会如此‘不识相’的比降价、比提速;如今通讯人依旧自嘲,同样是国企,对比水电气油一家独大的现象,只有竞争激烈的通讯行业才会如此‘被垄断’!”

  这确实是一种尴尬的痛。

  有行业炮手之称的阚凯力直言,确实存在垄断,可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央企哪个不垄断?而且电信行业的竞争比起石油、铁路、电力和金融等行业来说,要充分得多。

  阚凯力介绍,骨干网垄断涉及电信体制改革的几次拆分重组,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要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当时的重组格局就是这么定下来的,南北方各自在领域里形成垄断,这是既成事实。

  媒体提到,引发此次调查的是去年广东大规模的断网事件,但阚凯力认为,事发一年多前,当时发改委并未表示采取动作,业内也未听闻要有调查,这次的调查是否有背景“还不清楚”。

  但他直言:“在这样的时机,选择垄断程度最轻的电信业开刀,其中的奥妙耐人寻味。”

 

可期待的和不可幻想的


  通讯行业喊冤声此起彼伏,有言论指出能够理解这种忿愤不平,因为毕竟“老虎未动,先拍苍蝇”,孰轻孰重,似乎并未分清。

  但一位要求匿名的垄断法专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分析了国企反垄断选择垄断程度相对轻微的电信行业开刀有其必然性。

  这位专家指出,反垄断的适用条件与市场竞争的成熟状态相关,当一个行业处于不开放的管制状态时,反垄断法的适用是极其有限的,而一个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反映竞争规则的法律适用空间就越大。

  “所以,从法理上来说,电信被率先拿来开刀也不冤枉。”比如“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其上游、中游、进出口都是管制的,其他竞争者不准入,因为不开放,所以反垄断法根本无法进入。

  尽管民众对这起国企反垄断大案寄予厚望,更期待发改委落实处罚后继续向其他垄断央企“挺进”,但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律师均对此案处理结果持有担忧甚至不抱乐观希望。

  “意义很大,但期望不要太高。”赵伟上来一句话就浇了冷水。

  他认为,国内普遍认为反垄断只是反垄断行为而不是反垄断地位是矛盾的,因为垄断地位必然导致垄断行为。在英国,企业如果市场占有率达到1/4即会被政府强制拆分,但中国反垄断法却未涉及这一消除垄断根源的处理方式。

  “我们期待这次有好的结果,但想要罚巨款,或者拆分它,很难。”赵伟说。

  3年来不断向反垄断机构提出反垄断举报和向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的北京律师董正伟甚至坦言,最终结果会不了了之。

  “这次发改委选择的点没有从终端消费者这边入手,而是在宽带接入上反垄断,很荒唐、很滑稽,在法律实务上也很难行得通。”董正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向发改委举报过电信资费过高的问题,但后者回复称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按照价格法的规定,而非反垄断法的规定。

  “这次调查,根源是央企之间的恶性竞争,发改委介入进来。而且反垄断法出台3年多了,5年期将有一个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如果到时都没有一个像样的案子,三大执法机构会很没有面子。另外,国内对微软垄断的举报也很久了,发改委明确说正在调查,现在这个案子会不会成为以后处理微软的一个样板也很难说。”董正伟表示。

  王晓晔表示此案会否不了了之也是她的担忧,毕竟一个标杆性的案件如果只有一个灰头土脸的结尾的话,它的意义会大打折扣。

  但专家仍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阚凯力就认为要增加骨干网运营的牌照,例如向广电、中国移动都发放,让更多的运营商进入,实现充分竞争。

  前述不具名垄断法专家说,最终是否违反垄断法,是专业性的判断,执法机构与公众的关注点是不同的,所以只期待最后的调查结果能够公开透明,令人信服。

  就在电信和联通涉嫌垄断案尚且云山雾罩时,一起被称为“首起垄断重罚案”的反垄断案例,毫无征兆地进入了公共视野。

  据央视《新闻30分》报道,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针对山东两家药厂开出了高额罚单。

  有评论分析认为,这两则消息或表明,中国反垄断法,在默默高悬了三年之后,终于峰回路转,有高调激活之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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