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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直面敏感问题主动回应大案要案

时间:2012-01-31 11:0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各地法院直面敏感问题主动回应“瘦肉精”等案

  进入2012年,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召开“两会”。《法制日报》记者今天(1月30日)对比一些省市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发现,各地法院工作报告,既总结了成绩,又不回避问题,敢于主动回应社会热点。

大多省份受案仍然攀升

  “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起,同比上升×%。”多年来,不管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是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几乎成为一种固定格式。

  从目前已作报告的十多个省份来看,大多数省份法院受案量仍为攀升趋势,上海、重庆、陕西、河北、湖北等地均同比上升,湖北和河北增幅超过10%。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广东、宁夏、北京、新疆的受案量逆势下降。北京、广东为多年来首次下降,北京下降幅度达3.2%。

  各地报告均将下降归功为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建立了由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向街道、乡村、牧区延伸的调解网络,将大量矛盾纠纷挡在了诉讼之外。

  譬如,北京法院开展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在立案审查中加大了矛盾疏导化解力度,2011年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化解纠纷58820件。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案件

  各地报告显示,2011年各地法院加大各类刑事案件办案力度,绝大多数省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数和判处罪犯人数均上升,陕西同比分别上升了13.83%和19.94%。

  新疆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活动,全区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414件。湖北、河北、陕西等地突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四川、河南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河南判处职务犯罪分子34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62人。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各地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广东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从2008年的10.53%提高到50.20%。上海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前科封存机制,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予以封存。

加大规避执行惩治力度

  “2011年春节前,陕西开展了‘集中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为219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051万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作报告时的一席话,引来热烈掌声。

  2011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各地高院报告也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请审议。

  各地报告指出,法院通过曝光“老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大力推动建立执行征信系统等措施,压缩失信空间,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高压之下,2011年度各地执结案件数、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均上扬。广东执行信访数量大幅下降,由过去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

回应热点不避敏感问题

  广西地税局长灭门案、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刑事案、贵州茅台“飞天牌”注册商标执行案……人们注意到,各地高院报告不回避敏感问题,更加主动地回应社会热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谈到“瘦肉精”犯罪关系民生大事,必须依法惩办,坦诚“天价过路费”案原判认定的诈骗数额有误,重新审理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贵州高院报告则透露,通过法院长期艰苦的工作,涉案近5亿元的茅台“飞天牌”注册商标执行案实现了和解,有效保护了贵州省特色优势品牌。

  “5·12”汶川地震后,涉灾案件审理一直为群众所关注。四川高院报告披露,法院坚持“审慎受理、依法处理、综合化解”的涉灾审判原则,灾区法院开展涉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三金”案件、工程建设纠纷案件等涉灾专项审判,审结各类涉灾案件23201件。

  有评论指出,法院工作报告不回避社会热点问题就是尊重民意的最好体现。

今年法院工作主抓民生

  今年法院工作重心是什么?各地高院报告显示,民生依然是重头戏。

  广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群众观点教育,主动听取基层群众呼声。办理好涉民生问题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司法贴近百姓,更加惠民生、暖民心。

  上海准备从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下手,巩固、拓展、深化立案接待窗口、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小额速裁试点等便民、利民举措。年内全面建成执行事务中心,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新疆坚持群众第一和民生优先,维护和保障民生。妥善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纠纷,大力保障和维护各族群众的权益。

  各地报告指出,要出台新举措,在为民司法上有新作为,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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