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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机关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

时间:2012-03-07 12:2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走进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受案大厅,只见一台触摸式取号机迎面而立。记者点击取号机页面“案件查询”字样,取号条应声而出,条上案件查询编号、当前等待人数、精确到秒的时间以及温馨提示一应俱全,令人感到规范可靠。

  浦东新区检察院是上海市第一个成立案件管理部门的基层检察院。到目前为止,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都已独立运行,实现了网上所办案件统一受理、统一移送、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如果说检察机关原有的内部管理是一双监督的眼睛,那么,新生于检察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工作就像“第三只眼睛”,对案件显性质量问题进行全方位扫描。

 

三色灯提醒办案不超期


  打开电脑,登录上海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办案检察官看到一个浮动窗飘然而至,打开一看,是这样的提醒:“您有14件新的已审结案件待归档,请尽快整理案件相关材料,尽快完成归档。”

  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发升级的案件管理系统中,进入检察诉讼环节的26类案件和有关案件线索得到集中统一管理。每一个案件受理、期限变更、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涉案物品管理、律师阅卷接待、审结、移送和归档8类信息,全部登记在案。为了实现流程监控,系统在诉讼程序上有关联的案件间建立关联关系,所有信息每10分钟更新一次。通过已登记的任意字段,可以查询到每一个案件的流转情况:案件在何时处于哪个办案环节、流转到哪个部门哪个承办人。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对所有未结案件,案管软件均倒计天数亮绿灯进行办案期限提醒。办案期限2个月以内的案件,在期限届满前3天,软件亮黄灯预警提醒;办案期限超过2个月的,在期限届满前7天软件亮黄灯预警提醒。在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软件亮红灯预警提醒。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告诉记者,预警通报可以很好地防止办案超期、羁押超期、归档超期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公正、高效。2011年奉贤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共发出期限预警提示信息1000余次,2012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已预警了33件案件,确保了案件无一超期办案、超期羁押。

 

专项督查确保量刑建议准确平衡


  同样是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一件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件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两起案件的量刑建议为什么差距如此之大?

  浦东新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每季度开展类案专项督查,检查在一类罪名办理中对事实证据、法定情节、量刑建议、刑罚适用等方面的把握运用情况,并注重从案件背后查找执法规范化及社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2011年底对19件非法行医案件的专项检查中,案管人员发现了两件量刑建议失衡的案件。

  案管人员发现,其中一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但仍存在量刑建议偏轻,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问题。于是,案管人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建议重新提出量刑建议,得到了案件承办人的认可。针对此类情况,案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严格适用非法行医罪量刑建议指南,确保了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平衡性。在此基础上,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敏还专程走访了区卫生局,对非法行医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检察建议。

  通过汇总、分析动态检察业务数据、案件监管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为业务部门工作指导提供参考,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职责之一。郑鲁宁说,案件管理首先是管理和监督,只有在管理和监督中做好参谋和服务工作,才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宁可自己办公挤一点,也要把律师阅卷接待室建设好


  “您好,这里是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有什么我可以帮助您?”这是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案管人员在接到电话查询时的标准用语。

  以往,案件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在查询案件进展时,往往要先找到办案部门,再找到部门内勤,最后才能找到案件承办人,这样的方式耗时长、效率低,不利于实现检务公开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接待律师阅卷,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一项独立的新职责。在静安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查询、接待台账制度,用“一人一表”的方式事无巨细地记录了每一位律师的基本情况和提出的意见。2011年7位律师提出建议,“希望在律师接待室里配备电脑,方便查看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监控录像”,被案管部门列为需要解决的第一类问题。2012年2月15日,记者在静安区检察院律师阅卷室看到了专门为律师准备的电脑,人性化的服务得到了律师的好评。

  同一天,记者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整洁明亮的律师阅卷室看到,这里不仅配备了饮水机、复印机和纸张,还准备了征询意见表,请律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据介绍,闸北区、闵行区、嘉定区、青浦区、杨浦区等基层检察院都将加大力度,完善律师阅卷接待室的建设。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说,案管部门是检察院对内对外的一个窗口,律师接待室是窗口建设的重要部分,宁可自己的办公条件挤一点,也要把律师阅卷接待室建设好。

 

涉案物品专项检查即将开展


  对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来说,涉案物品管理是案件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上海市检察院,案管部门通过案件管理信息平台、单据审核等途径,加强对涉案物品的监管。业务部门对涉案物品作出处理后,要将涉案物品移送清单等证明涉案物品最终去向的材料送案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业务部门报结的案件,案管部门要检查是否有涉案物品待处理,一经发现,将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部门通报涉案物品处理情况。不仅如此,案管部门还要建立涉案物品管理台账,每月与行装部门核对相关数据,每半年会同相关部门对本院涉案物品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并对涉案物品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在长宁区检察院,该院党组成员会同区公安分局、国际机场分局、区法院相关部门及区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区公检法规范赃款赃物流程管理座谈会,围绕办案环节赃款赃物处理流程及最新工作要求开展交流,进一步明确赃款赃物在各单位间移送、衔接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期限节点,完善处理模式。

  在闵行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加强对涉案款物专项课题研究的转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赃款赃物接收保管及移送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时,结合实际,把院领导的要求、业务部门及公安、法院的意见和外单位先进经验进行整合和总结,认真论证分析,制定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的方案。

  据悉,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在今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涉案物品的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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