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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改新需求

时间:2012-04-13 13:0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改新需求

  “此次刑诉法修改幅度很大,修改内容涉及到11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条文由225条增至290条,增加了新的编、章、节。特别指出,修改增加了第五编特别程序,特别程序包括四个章。”这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今年第一期业务学习会上,公诉一处的姜桂莲在作主题发言。

  记者了解到,这次业务学习主要内容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公诉工作和办案工作的相关联系进行学习和理解。参加的人员有公诉办全体人员和正在南宁培训的全区公诉人才库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公布后,广西检察机关各级公诉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从思想上、机制上、保障上抓紧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新需求。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制订了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规定每星期专门时间进行全员集中学习。同时,及时将修正后的刑诉法列为今年专项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计划举办5期“证据把握和实体法疑难问题分析、新刑诉法”基层人员轮训班,培训公诉人员约500人次,保证公诉人员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公诉办还明确要求,各级院要组织全体公诉人员原原本本深入研讨,逐条学习具体规定等实质性内容,熟记规定新内容,明确规定的内涵,强化法律知识储备,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同时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公诉工作如何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就新刑诉法实施后如何加强公、检、法配合和制约、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律师介入等问题进行研究,使之与公诉工作实现有机衔接,更新执法观念,为准确执行新刑诉法打下良好基础。

  公诉办主任农中校告诉记者:“对全区各级公诉部门人员配置等状况进行摸底了解,根据修正后的刑诉法对公诉业务新增工作量,提出合理配置公诉人员建议和方案,要求按照‘精简后方,确保一线’的原则,加强对公诉部门的人员配备,选拔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公诉力量。”公诉办要求,年人均办案超过50件的单位,至今年年底以前应当落实公诉人员占本院实有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的要求,可以通过招聘辅助人员或速录员的方式,由辅助人员或速录员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负责摘录、出庭记录等事务性工作,以缓解工作压力。“同时积极商有关部门加强科技装备建设,保证公诉部门的办案车辆、多媒体示证、远程讯问、案卷传输等需求,提供工作所需的必要保障,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农中校说。

  记者还了解到,公诉办正在完善各项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提高办案效率。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与公安、武警边防、海关缉私侦查等机关办案协作力度,修订和完善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规定;完善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办案协作机制,与侦监、反贪、反渎部门共同修改和完善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协作与制约工作办法;切实加强案件质量宏观调控力度,抓好案件质量情况每月通报、典型案例通报、刑案问题通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监督、指导各地规范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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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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