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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新刑事诉讼法律师进驻上海看守所

时间:2012-04-16 17:3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司法部力推与新刑事诉讼法对接律师进驻上海看守所

  司法部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前,做好刑事法律援助与新法对接工作,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面。目前,上海等地已经着手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

  依据新刑诉法的规定,法律援助对象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和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增加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此,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加,司法部要求各地做好准备。

  上海今年开始对未成年人全部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蔡永健:未成年人只要他不聘请律师,不管他经济是困难还是不困难,都应该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新法将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修改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提供法律援助,上海已经开始在看守所派驻律师。

  蔡永健:全部的公安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全部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是经济困难的,或者是经济困难又不能证明自己是经济困难的人员,我们只要本人愿意或者提出或者他的亲属提出,都给予指派律师为他进行辩护。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也表示,江苏公检法司机构近期将就法律援助协作联合发文,对办案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许同禄:我们还要加强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案,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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