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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

时间:2012-04-18 11:1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公安部: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记者17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已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强有关研究,改进侦查工作模式和办案机制,确保刑事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将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尤其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新的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根据通知,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有关内容的研究,切实改进侦查工作模式和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尽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举办专门的《刑事诉讼法》培训班,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培训纳入初任、专业、晋升等有关培训中,列入警察院校基本公安业务课程,作为近期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今明两年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要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重点考试内容,促使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承担刑事执法任务的民警抓紧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刑事执法有关配套规定的立、改、废工作。

  记者同时获悉,公安部将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具体讲解《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同时,公安部正在抓紧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配套规定,并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以便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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