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京会见了台湾中华法学会大陆司法参访团一行22人。 张军向参访团介绍了海峡两岸司法交流情况以及人民法院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有关情况。张军指出,近年来,两岸法律界交往日益频繁。2011年9月在南京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历史性地实现了两岸和港澳司法高层人士首次同时、同场聚首,成为一次划时代的中华司法盛会,搭建起了两岸和港澳司法高层交流与合作的崭新平台,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规范高效稳步开展好人民法院涉台司法互助工作,自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涉台司法互助司法解释、制定人民法院涉台司法互助文书样式、开通两岸司法文书送达高级人民法院二级联络窗口、召开全国法院涉台司法互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举办全国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培训班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互助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据初步统计,自协议生效以来至2012年3月底,人民法院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已超过1.7万件,其中协助台湾方面占全部案件的95%以上,成绩斐然。 双方还重点就两岸法官遴选机制、法官刑罚裁量权、民事上诉程序以及大陆陪审制度与台湾地区观审制度的异同等议题进行了座谈。 参访团团长、台湾中华法学会理事长林增福代表参访团感谢张军的会见,并表示将持续推进两岸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参访团成员来自台湾审判主管机构、公务员惩戒主管机构以及台湾高等法院,包括台湾审判主管机构前负责人吴启宾、台湾公务员惩戒主管机构前负责人林国贤等台湾司法高层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