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近日了解到,犯罪记录去年被封存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顺利回归社会,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2011年,该院根据《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办法(试行)》,联合学校、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对这3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限制公开进行了宣告。 自2010年起,该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尝试,并根据近两年的制度规范和个案试点,逐步形成了一套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工作流程,即“五步工作法”:第一步筛选案件,发现案件处理可能性;第二步听取被害人意见,分析案件封存可行性;第三步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案件处理终结性;第四步开展记录消灭前考察,保证案件处理有效性;第五步宣告犯罪记录封存,实现案件处理彻底性。 目前,该院正着手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从“依申请启动”过渡到“依职权启动”,将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未成年人实现犯罪记录封存的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