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点新闻 >

新疆法官人人参与“两评查”

时间:2012-05-14 10:2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至少一次庭审两份文书受检验


 

新疆法官人人参与“两评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在全区法院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在全区法院启动“两评查”活动。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5至9月,全区各级法院全面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每位法官至少接受1次庭审评查,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结合评查,还将评选全区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全区法院办案能手”。

  《关于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要求,庭审评查以评查主审法官为主,兼顾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按照正常的审判流程和开庭安排,采取法官自荐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确定评查的开庭案件。按照审判业务类别,选取审判业务骨干在全院范围内开示范庭。示范庭可采取现场观摩方式,也可采取观看庭审录音录像方式举行。各级法院参加庭审评查的案件,原则上不少于开庭案件总量的5%。《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裁判文书评查范围为2011年以来结案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参加评查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少于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5%。

  据悉,“两评查”活动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虚心征求、听取大家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10104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