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点新闻 >

最高检公安部规范12种毒品案立案追诉标准

时间:2012-05-28 10:3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规范12种毒品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于28日联合印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规定。这是最高检、公安部依照刑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依据。

  《立案追诉标准(三)》共17条,包括了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其中,有9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新制定或者综合各种因素作了补充修改完善的,如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等。在制定立案追诉标准时,始终坚持合法性、协调性、利于操作性、科学性原则,在保证毒品犯罪行为依法受到惩处的同时,又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权的行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1988年7月,公安部印发《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对各类毒品案件的立案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为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执法规范,对于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20多年来,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打击毒品犯罪的立法也不断完善,尤其是1997年《刑法》修改并增加了毒品犯罪罪名。但是,由于刑法规定比较原则,有的毒品犯罪案件没有明确立案追诉标准,实践中出现了尺度掌握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到侦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影响执法办案质量,不利于规范执法,各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立案追诉标准。为此,最高检与公安部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共同制定了《立案追诉标准(三)》,为及时、准确打击毒品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案追诉标准(三)》的印发施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结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有利于规范立案追诉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进一步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10104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