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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准确分析判断形势实现新发展

时间:2012-05-30 10:5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曹建明强调:正确分析判断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5月28日在安徽省检察院就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做好当前检察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检察机关要正确分析判断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抓住机遇和应对挑战中实现新发展。

  曹建明指出,当前,人民检察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困难、风险和挑战。要准确分析判断形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特别是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又要充分估计、清醒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正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关系,既要防止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又要防止脱离和超越检察职能单纯搞“服务”,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协调发展。要在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执法为民、保障民生,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不懈地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既是顺应人民群众呼声、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需要,也是应对执法风险、保护检察人员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对强化自身监督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内部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监督制约更加有力。但要求不高、管理不严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任何掉以轻心和松懈都可能使我们的队伍建设前功尽弃。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警钟长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自身队伍中、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解决我们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执法理念问题,解决广大检察人员的行为准则问题。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等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六观”等执法理念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进一步为检察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曹建明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上来,从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高度来推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要统筹抓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抓紧抓好配套司法解释和执法规范的修改、完善、清理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新旧法实施有效衔接、有序过渡。要科学研判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满足执法办案工作的需要。

  在皖期间,曹建明在安徽省检察院新建办公大楼主持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斌,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树隆,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副省长梁卫国会见了曹建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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