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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完整准确理解不搞选择性解释

时间:2012-05-31 12:5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记者3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迎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快推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以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

  今年3月22日,刑诉法修正案通过后仅一周,最高检就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对修改后刑诉法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此后,最高检还专门印发通知,对学习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现在起,就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自觉转变执法观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业务工作。对于强化司法机关职能、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必须等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才能执行;对于约束司法机关权力、扩张当事人权利的,从现在起就要参照执行,以实现平稳过渡。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制定工作。修改后刑诉法在强化检察职能方面作了很多重要规定,如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等。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检领导已分头开展调研,深入研究。在制定、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机制方面,最高检要求抓紧提出具体方案,完整准确地理解法律规定,符合立法精神,不搞选择性解释,更不搞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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