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聚焦鲁苏豫皖公诉人辩论赛:寻找法律真谛

时间:2012-05-31 13:0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杜军为救自己的妈妈,无证醉酒驾车,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按照对方的逻辑,司马光砸缸救小朋友,也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5月30日,在鲁苏豫皖基层检察院第三届公诉人辩论赛上,河南省永城市检察院代表队和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代表队的选手,正在针对辩题中杜军酒后驾车送食物中毒的母亲到医院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展开激烈的对抗辩论。

  双方一辩开篇立论,直接阐述己方的观点,从法理层面入手,分析杜军醉驾的潜在危害,并指出救助方法很多:拨打“120”、“110”电话,或者求助邻居、路人等,说明醉驾不是杜军救母的必要条件。反方马上从“杜军无犯罪故意、母亲中毒的现实紧迫性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比要区分轻重缓急”等,反驳对方观点,说明杜军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自由辩论环节中,正方唇枪舌剑,反方妙语连珠,双方在情与法、是与非之间寻找法律的真谛,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接下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和安徽省萧县检察院代表队,就某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和缉私大队队长为捞政绩造假烟案件,并伙同举报人李某领取10万元奖金私分,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展开辩论。

  “这场辩论水平之高,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可以作为教学片使用。”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静现场点评时说,正反方立论不错,对抗性很强,辩点较全且攻防转换速度快,辩手配合得很好。

  经过激烈角逐,最后评出最佳辩手、最佳专业知识奖、最佳风采奖、最佳潜质奖各一名,优秀辩手四名。

  “作为一名公诉人,我以往关注办案的法律效果较多、关注社会效果较少,但像今天辩论的这个情法理冲突的案件,办案的社会效果也很重要。”获得最佳潜质奖的选手张科说。

  “近年来鲁苏豫皖基层检察院依托毗邻的区位优势,通过定期举行辩论赛的方式,切磋公诉业务技能、交流执法办案经验,既锻炼了公诉队伍,又提高了公诉水平。”此次辩论赛举办方、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卫星说。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