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6日下午在杜尚别继续举行。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下午的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对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产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犯罪根源的预防问题。曹建明就此作了题为《加强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的国际合作》的专题发言,他建议各成员国检察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反恐怖务实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
曹建明说,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历来是上海合作组织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多次研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反恐的刑事执法司法工作,一方面采取了推进反恐立法、密切执法司法机关协作等一系列措施,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恐怖活动;另一方面加强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和反恐怖国际合作,建立反恐怖合作平台,促进反恐怖合作深入发展,特别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构建了便捷、灵活、高效的直接司法协助机制,为中国与其他国家进行反恐检务合作开辟了新的途径,维护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
曹建明指出,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社会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上海合作组织所在地区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明显上升,恐怖犯罪的跨国性进一步增强,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日趋突出。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反恐领域的务实合作,建立更加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机制。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深化预防恐怖犯罪领域的合作。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防范,是遏制和减少恐怖犯罪的治本之举,也是执法司法机关的重要责任。各成员国检察机关应充分履行职能,在始终保持对恐怖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情报交换、案件协查、调查取证、联合办案、遣返和送解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合作。要加强对宣传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非法出版物的治理工作,最大限度铲除恐怖活动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恐怖活动的空间。要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和毒品犯罪及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力度,坚决打掉恐怖主义赖以存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第二,进一步开展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合作。网络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向信息技术领域扩张的产物。为了有效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各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合作,着力解决恐怖分子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相互勾连的问题,彻底打掉恐怖组织的网上活动平台,严防其网络涉恐活动落地造成现实危害。
第三,研究推行“或引渡或起诉”制度的可行性。“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刑法原则之一,在当今国际司法合作中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各国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国情的差异,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建议成员国检察机关采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充分研究论证“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在本地区合作打击恐怖犯罪中的实际运用,确保有效打击恐怖犯罪。
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曹建明与各成员国总检察长在会议闭幕时签署了会议纪要,在对检察机关在打击腐败和走私犯罪中的作用、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探讨的基础上,就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等跨国有组织犯罪进一步达成了共识。
与会各国总检察长还共同出席了会议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在塔期间,曹建明分别会见了塔吉克斯坦总检察长萨利姆佐达、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达乌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总检察长萨良诺娃、俄罗斯联邦第一副总检察长布克斯曼、乌兹别克斯坦副总检察长乌扎科夫,就发展双边检察关系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布拉音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