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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导游“利诱”旅客托带洋酒被海关查获

时间:2012-06-12 10:1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托带洋酒进境可以减免团费?遇到这样的噱头,随团境外游的旅客该多长个心眼,以免受骗又违规。近日,一无良导游以优惠团费作为噱头,游说所带的旅行团为他人分散带进洋酒33瓶,被拱北海关下辖的横琴海关查获,目前已作立案调查处理。

  6月6日,一个来自东莞的旅行团结束了他们的澳门出境游后,在导游李某的带领下,于当晚19时36分左右经珠海横琴口岸入境。该旅行团30余名游客在通关时均选择了无申报通道,貌似平常的旅行团通关,却被细心的海关关员发现了异常——该团游客每人携带了规格、包装都一模一样的洋酒。海关经进一步问询发现,洋酒都不属于游客本人,是带团导游在过关前交给随团游客的,称帮忙把酒带过关后可减免部分团费,游客由于不了解国家规定,以为这是举手之劳便答应了。

  导游李某游说旅行团游客分散托带洋酒入境最终没能逃过海关的严密监管。此次随团游客及导游32人共带进了700毫升木盒包装的“30年百龄坛”洋酒33瓶。经查询,这种洋酒在内地超市的售价每瓶约为2500元左右。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拱北海关介绍,根据《海关法》规定,旅客通关时携带物品应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旅客不要为他人携带不属于个人自用的物品,避免因被人利用而触犯法规,影响通关。

  如今,出境游已成为内地居民的热门选择,经拱北关区拱北、横琴等口岸进出境的旅行团日益增多,少数无良导游打起了歪主意,在团队游客返程进境时,利用他们违规分散携带烟酒等物品。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进出境前应了解国家相关通关规定。如果导游在通关时提出一些非法托带物品的要求,游客该如何应对?海关支招:应断然拒绝,并向旅行社投诉。如果强行“被带货”,可在通关时主动向海关检举。海关对该类以“蚂蚁搬家”方式非法托带物品进出境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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