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哥两国法院友好交往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王胜俊会见哥斯达黎加最高法院院长莫拉
奚晓明与莫拉进行工作会谈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并宴请了哥斯达黎加最高法院院长莫拉一行。 王胜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并以个人名义热烈欢迎莫拉率团访华。他说,中哥两国建交五年来,两国关系稳步发展,双方高层交往频繁,政治互信日益增强。相信院长阁下此次率团访华,必将为建立和发展中哥两国法院间的友好交往、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作出贡献。 王胜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科技教育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此同时,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步。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载入宪法,标志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立法方面,截至目前,中国已制定出现行有效的法律241件,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刑事诉讼法予以修改完善,这又是中国在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方面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进步,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胜俊向莫拉简要介绍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和今年的工作。2011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主要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保护群众诉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及海事海商审判,依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二是加强司法改革,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主要措施包括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推进小额速裁试点、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化审判管理改革,认真抓好改革项目的督查落实。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对基层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强化基层职业保障,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业务和司法行政工作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基层司法水平。2012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王胜俊表示,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深化,各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交流融合,取长补短。中国一向重视借鉴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在根据本国情况总结自己实践经验的同时,也积极吸收和借鉴包括哥斯达黎加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 莫拉对王胜俊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中哥两国法院间的交流与合作。 6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与哥斯达黎加最高法院院长莫拉一行进行了工作会谈。奚晓明详细介绍了中国的法官培训、司法系统信息技术使用、司法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情况。双方还就共同感兴趣的其他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