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陕西3名基层官员因强制孕妇引产被停职

时间:2012-06-15 11:2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针对近日舆论广泛关注的镇坪县曾家镇对孕妇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一事,昨晚,安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将彻查事件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根据先期查明的确有公职人员违规行为,会议初步决定:对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江能海、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抨印、曾家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春来停职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由市政府调查组进一步彻底查清事件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责成镇坪县政府向安康市政府写出深刻检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大检查,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切实尊重好、维护好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提出:“由于我们一些干部违规行为对冯建梅及家人造成严重伤害,我们表示深深的道歉,并向社会各界表示深深的道歉。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们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好此事,今后切实依法依纪履行好公职。”

省计生委:大月份引产严重违规

已要求当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昨日,记者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镇坪怀孕7个月孕妇遭强制引产一事,经该委初步调查后认为,此事情况基本属实,强制引产的做法严重违反国家、省人口计生委有关政策规定,该委已要求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省人口计生委迅速召开会议,派调查组前往安康调查,并向各地发出紧急通知,再次郑重重申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

  省人口计生委初步调查表明,安康怀孕7个月孕妇遭引产情况基本属实,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损害了计生工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省人口计生委已向当地政府提出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要求。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省人口计生委始终明令禁止不得大月份引产。紧急通知还要求,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从镇坪这一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切实尊重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期,省人口计生委还将对全省各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严肃计划生育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基层干部文明执法培训,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