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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督察条例施行15周年现场督察600余万次

时间:2012-06-21 11:1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公安督察条例发布施行15周年现场督察600余万次


  6月20日是《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施行15周年。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获悉,自该条例发布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活动633.3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121.4万余件,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99.6万件,发出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17.3万余份,决定对17390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10936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

  据介绍,目前,全国32个省级公安机关均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警务督察总队,各地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也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督察机构队建制工作,全国现有警务督察民警超1万人。

  15年来,警务督察范围从对警察风纪的督察到对民警执法执勤活动的全方位督察,督察方法从暗访督察、地毯式督察、跟踪督察到集中交叉督察和当前正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开的网上督察,警务督察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惩治了腐败。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负责人说,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去年10月1日起实施,对公安机关的督察体制、督察机构工作范围、现场督察程序、督察措施期限及其救济程序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充实和规范。全国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切实提高督察工作效能,为保障和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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