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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改“剑指”年底突击花钱

时间:2012-06-29 13: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钱从哪里来,如何花?这是百姓最希望从预算法修改中读到的信息。6月26日提交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从增强预算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解决年底突击花钱问题。

  去年年底,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突击花钱的做法饱受非议。超收收入到底该怎么花?二次审议稿规定: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安排支出外,可以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补充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有专家认为,如果该条款最终通过,突击花钱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我国的预算年度是从1月1日起算,而中央预算审批通常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实际上,这期间已经支出的预算还未经批准,二次审议稿对这段时间内政府可以安排的支出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等。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收入的编制应该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得隐瞒、少列政府收入,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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