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保障社区和驻村民警沉在辖区,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增进群众与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联系互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日前,江西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并部署全省公安派出所按照100%覆盖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和驻村警务室建设,实现警务室对派出所辖区的全覆盖。
按照要求,城区原则上一个社区、实有人口3000人左右建设一个警务室,农村原则上以每名民警管辖实有人口4500人左右设立一个警务区并建设警务室。在调整好警务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公安厅明确了完成警务室建设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地需增设的警务室在今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实现警务室对辖区的全覆盖。
同时,省公安厅对警务室警力配置作了规定:一是各地新进民警原则上一律到派出所警务室工作。二是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比例低于40%的一律进行调整。三是按照城区派出所每个社区或实有人口3000人左右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农村派出所每实有人口4500人左右配备一名驻村民警的标准计算,社区民警配备不足的派出所,除所长和内勤外其他民警一律要到警务区工作。四是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周应不少于20个小时在警务区工作,并相对固定一天的时间在警务室接待群众、整理台账和进行宣传。地处偏远、条件允许并且民警自愿的,可以带家属在警务室协助工作,由县级公安机关适当解决民警家属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