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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3年来收到举报线索6500余条

时间:2012-07-13 11:0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3年来收到有价值举报线索6500余条

  打击经济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将群众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之一,高度重视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从中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并对举报人予以了奖励。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收到有价值的经济犯罪举报线索6500余条,破案4800余起,共奖励举报群众830余人次,颁发奖金合计492万余元。

  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侦查破案,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既关注各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秩序的犯罪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又积极关注民生,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查处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法律政策和经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充分行使综合分析举报材料的职能,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堵塞管理漏洞建言献策,积极发挥参谋服务作用。

  畅通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做好受理群众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不断拓宽举报渠道,开辟了互联网邮箱举报、微博举报等新的举报形式,提高了举报的时效性。同时,他们制订了举报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的登记记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予以答复。

  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突出宣传举报经济犯罪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经济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积极性。同时,他们围绕案件受理范围、具体要求和举报常识开展宣传,引导知情人准确举报、有效举报,促进举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适当给予物质奖励。根据财政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群众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主动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提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破案和追赃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值大小、案件影响和案件性质不同,给予不同奖励。

  据了解,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开通互联网举报信箱,举报人可登录中国警察网经侦在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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