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法院提醒:勿轻信“西部大开发投资项目”等传销伎俩

时间:2012-07-30 10:4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通报了5起传销案件,并总结了这些传销案件的特点,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以“西部大开发”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宣传。

  贺兰县是宁夏传销活动的重灾区,日前贺兰县法院通报了5起传销案件,共有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另外还有多起传销案件正在侦办、审理中。

  据贺兰县法院介绍,这些案件涉及的传销组织上线人员一般谎称“国家为支持西部大开发,专门制定特殊政策,从中东部地区吸引人员和资金到贺兰县建设住宅,通过消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以此为由骗取“投资者”入股,入一份的价格3800元,入10份价格33500元。加入该组织后,每名下线必须吸收1人参与投资,最多可吸收2人,这样就可以按照其在组织中所处的职位及下线投资的数额进行提成。

  法院提醒,由于传销组织并不投资于任何实体经济,其所谓“资本运作”模式本身仅仅是一个对下线传销款再分配的“分钱”游戏。民众如遇到“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项目”等投资宣传时,应提高警惕,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情况,不要相信“风险小,返利快”的宣传噱头。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