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八月骄阳似火,海南全省法院的庭审评查活动也正如火如荼地推进。“现在开庭!”8月15日上午8时30分,随着审判长赵立的法槌声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环保审判观摩示范庭活动正式开始。 本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教授、律师代表、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部分群众担任庭审评委,进行现场评查。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重要部署,当天的庭审评查活动就是海南法院为了在庭审岗位大培训中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 当天审理的是上诉人华润公司与上诉人海南公路公司、被上诉人海南路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华润公司上诉称:公路公司存在严重的出资不实情形。2006年4月,省国资委通过“琼国资[2006]23号”文,将公路公司整体移交给路桥公司,“整体移交”当然包括出资人责任的移交。因此,应由路桥公司承担公路公司出资不实的责任。公路公司上诉称:公路公司向华润公司清偿债务的条件明显没有成就,其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公路公司是否存在注册资金不到位的情形”,“整体移交是否包括出资人责任移交,路桥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以及“路桥公司与公路公司的现状,包括两公司员工、资产与负债情况”等争议焦点进行了重点调查。各方当事人围绕上述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陈述和辩论。 从上午8时30分到10时20分,从起诉、答辩,到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持续进行。评委和观摩人员或认真聆听、或若有所思、或提笔疾书,他们在用自己的眼光评判着此次庭审全程。 “合议庭庭前准备较为充分,庭审中审判人员对诉讼各方权利义务告知明确,庭审程序规范,焦点问题归纳准确、法庭调查充分,调查思路清晰,庭审驾驭控制得当,庭审秩序井然良好。”休庭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童光政教授如此点评。 海南高院充分认识到开展“两评查”活动是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争取更好办案效果的有效举措。因此,全省法院的评查工作中广泛吸收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授、律师代表、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各界社会人士参与,开门评查,主动向社会公开法院的审判工作,加强社会各方面的民主参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海南法院组织“两评查”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评查对象涵盖所有一线审判执行法官,各级法院都精心组织开展庭审评查,审判庭的每名法官都要接受庭审评查,并把庭审评查与庭审观摩结合起来,领导专家点评与法官自评、互评结合起来,开展普遍评查与评选优秀成果结合起来,确保评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法官业绩考核范围。 据了解,“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法院相互学习、相互促进,通过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进一步促进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和法官审判能力的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收案同比上升20.47%,结案同比上升28.34%,全省结案同比提高的有20家法院,庭审评查活动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