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手段组织黑恶势力,贩卖毒品非法持枪;垄断全镇盐业,非法抽河沙牟暴利;开赌场生纠纷,指使“马仔”枪杀对手……今天,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林汉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林汉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限制减刑。其他8名被告人也分别领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1岁的林汉钦自2002年11月刑满释放后,便纠集、网罗、拉拢家族成员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和吸毒人员,以揭西县凤江镇阳夏乡巷口埔村其鱼寮为据点,通过提供毒品、故意伤害等手段,逐渐形成一个以林汉钦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其兄弟林汉忠、林汉辉,儿子林东彦为主要成员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林汉钦利用该组织的黑恶势力和影响,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开采河沙、非法经营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有计划、有目的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至案发时,该组织共实施故意伤害案4宗,致1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非法经营案2宗;开设赌场案2宗;非法持有枪支案1宗。
2010年5月,林汉钦利用其大哥林汉辉的村书记身份,非法获取了凤江镇食盐代理点资格。在无营业执照、食盐零售许可证等条件下,林汉钦和林汉辉非法从外地大量购进私盐,利用该组织的强势地位,指使组织成员持枪在凤江镇道路上殴打、扣押运盐经过的相关人员;要挟凤江镇一些卖盐的小贩退出市场,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将盐倒卖给凤江镇的一些食品加工厂,从中谋取暴利,数额巨大。
2010年7月份,林汉钦纠集林汉忠等人,在未经水利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一艘采沙船、两艘运沙船,开始在榕江揭西凤江等河段非法开采河沙进行倒卖。为了达到在榕江凤江阳夏河段抽河沙牟取暴利的目的,林汉钦指使其组织成员林汉忠、林东彦在榕江阳夏河段堤坝侧面采用暴力、威吓手段迫使村民砍掉竹林。
2006年,林汉钦等人在凤江镇阳夏乡开设一赌场,与被害人林喜城因赌场分成产生矛盾,因此记恨在心,遂指使林某生、林某新等人伺机报复。当年9月25日,林某生、林某新等人携带林汉钦提供的2支猎枪及1把马刀等作案工具,将林喜城骗至揭西县凤江镇某路段,对其一顿乱捅、乱砍,并持猎枪开火击中林喜城的腹部,致其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林某生与林某新潜逃期间,林汉钦为其提供3000元作为潜逃费用,威吓他们不能乱说话。事发6个月后,林某生、林某新2人先后被抓,被判无期徒刑,但始终没有供出背后主使者林汉钦。直到林汉钦落网后,这两人才指认林汉钦。
此外,林汉钦等还伙同他人通过开设赌场供人赌博,进行“抽水”、放“高利贷”,利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进行聚众赌博活动,做“庄家”等牟取暴利;实施到宾馆吃“霸王餐”、重婚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林汉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限制减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林汉忠、林汉辉、林东彦等8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