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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案例工作做到“四个始终坚持”

时间:2012-09-07 10:1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全国法院案例工作会议于今日在云南省丽江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四个始终坚持”为指针,全面开创案例工作新局面,谱写依法治国新篇章。

  王胜俊指出,案例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能动司法,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案例工作,积极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编选、发布了大量案例,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为推进法治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做出了贡献。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例工作,始终坚持把提高认识摆在第一位,深刻认识案例工作对于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全面提升审判质量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保案例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对审判工作的有力有效指导;始终坚持加强调查研究,更加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联系实际,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开创案例工作的新局面,在依法治国征程上谱写灿烂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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