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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举行 控辩双方为观赛者上生动一课

时间:2012-09-19 11:2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李某夜间外出作案,强抢一妇女挎包,回家方知抢了自己妻子,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9月18日,第二届重庆市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为观赛者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课。

       “丈夫拦路抢劫,危害过往群众,妻子误打误撞,成了宰割羔羊……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的规定,理应认定为抢劫罪。”比赛一开始,检察官代表队一队就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对方观点,我方不敢苟同。”律师代表队一队立刻反击,“李某的行为是抢夺,不是抢劫。”他们的理由是,抢劫与抢夺虽都是抢,但暴力强度不同。李某作案时并未携带凶器,尾随其后击倒对方的目的是令对方失去防备,以实施抢夺,重点不是袭击人。从社会角度而言,李某夺取的是自己家中的财物,未造成他人财物损失,也未对他人造成损害。

       “从侵害客体来看,李某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又当场抢走了被害人的挎包,既侵害了人身权又侵害了财产安全,满足构成抢劫罪的双重客体要求。”检察官队逐一反驳,他们认为,尽管最后抢劫的是妻子,但预期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并无不同。“刑法适用应遵循谦抑性、必要性原则,李某的行为违法但没有犯罪。”律师队继续跟进。双方始终紧扣各自观点,进行了严密的阐述,为在场检察官、律师和政法学子呈现了生动一课。

       其后,另外两组参赛队还分别围绕是否构成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要件进行了论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出席了论辩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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