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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机关"上提一级"实施三年未出现判无罪案件

时间:2012-09-26 11:2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安徽9月26日电职务犯罪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改革推行3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900余人,没有出现一起捕后撤案、绝对不诉或判无罪案件。这是今天召开的安徽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工作会议透露的消息。

  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推行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树立正确的逮捕观,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做到在对案件进行严格程序性审查的同时,加大对事实、证据及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对于证据不充分,确实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依法作出不捕决定。他们还通过坚持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积极引导取证,为及时了解案情、固定证据、确保审查逮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2009年9月至今年8月,安徽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自侦部门报请逮捕案件1798件2025人,决定逮捕1695件1907人,决定不予逮捕103件。

  安徽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还切实转变“重逮捕,轻监督”的观念,加大对职务犯罪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3年来,全省共建议自侦部门立案侦查325件,实际立案319件,其中决定逮捕144件151人。纠正漏捕职务犯罪嫌疑人23件29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2件次,已纠正30件次。

  “成绩固然可喜,但个别地方出现的以‘立案下沉’形式规避上级院监督制约、职务犯罪案件捕后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占有一定比例、对职务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打不开局面等问题也不能忽视。”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说。

  目前,安徽省检察机关正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通过出台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审查逮捕的规范性意见、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健全侦捕衔接机制以及建立科学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业务考评机制等措施,解决纠正自侦案件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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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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