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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有线强收“停机费” 律师称不合理

时间:2012-09-29 12:5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停机不满半年为何要支付全部费用?

      “为什么我只用三个月服务,却要我交七个月的钱?”9月24日,记者接到读者张阿姨来电,投诉在东方有线甘泉街道营业厅遭遇的“霸王条款”。然而,当《IT时报》记者就同样问题咨询东方有线客服96877时,却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到底该听谁的呢?

       张阿姨最近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趁十一前买好家电准备入住。在与前房东交割时,房东便声明,有线电视已经办理了暂停,费用交到了5月底。9月23日,张阿姨带了产权证,到离家最近的东方有线营业厅,申请有线电视过户并开通,可营业员的一番话,却让她火冒三丈。

      “对方说,报停的居民有线电视,如果半年内重新申请开通,必须将这半年内的费用一次性缴清。也就是说,我必须将6、7、8、9四个月的费用都补齐。可这几个月已经是停机状态,我也没有看过,凭什么让我支付费用呢?”张阿姨对此规定十分不满,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可营业员拿出一张“用户须知”让张阿姨看,上面的确写明,申请停机半年内如需重新开通,要支付此前停机的费用。

        9月25日晚9点,记者开始拨打96877,在耗时近一个小时、被莫名挂断两次后,电话终于接通。在听了记者基本情况介绍后,客服人员很干脆地说,“带着产证,办理过户后,费用从10月份起算。”“那为什么和营业厅说法不一样呢?”“她肯定没有查询你家地址,随口乱说的。”

        可张阿姨明明记得,当时在营业厅,所有证件都给过营业员,对方也在系统中查询过该房屋的有线情况,“到底该相信谁?再说了,就算96877同意,营业厅不给我办也没办法呀?”

        9月26日,记者再次拨打96877,另一位客服人员又否定了前面那位客服的答案,“不管是不是过户,只要距离停机时间不超过半年,都要补缴前几个月的费用。”“为什么和之前说法不一样?”面对记者的质疑,这位客服人员表示,这是他咨询过后的最终答案。

        然而,在东方有线的官方网站上,对于“办理暂停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答案是,“暂停以15日为界限,15日(含15日)以前暂停不计费;16日以后暂停,计一个月收视维护费;6个月内恢复暂停不计费。”为何这个说法与96877不同,客服并不能解释。

       今年4月,上海市工商局曾曝光并叫停首批20条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涉及商业购物、旅游、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4个行业。张阿姨希望自己遇到的这个“霸王条款”也能被叫停。

       律师观点

      “这个规定肯定不合理。”李立律师认为,根据2009年上海市发改委与上海市文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月每户23元,而不是半年租或者年租。目前,上海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采用账单方式收取,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负责账单发放,账单每半年发放一次,这是发放时间,但并不应该成为计算费用的时间段。最根本的原则是,消费者不应该为自己并未使用的服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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