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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后发现有蠹虫 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户主3000余元

时间:2012-12-05 11:4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老林买了房子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不料在施工过程中竟发现各房间门套上有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证实为蠹虫。愤怒的老林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讨个说法,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近1万元。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装修公司赔偿老林3520元。
      【案件回放】
        2011年6月,老林家买了套二室二厅大约81平米的房子。完成水电施工后,老林决定进行居室装饰装修,于是与某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程除水电工程外,总价款为2.9万余元,工期50天。”合同签订后,老林支付了1万元装修款,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装修公司。之后,老林又支付装修公司装修款9000元。
        在施工过程中,老林发现装修公司所制作的门窗套木材劣质,主材细木工板似乎是废旧木料芯子;同时,老林还发现一大堆大大小小的问题。当装修公司要求老林支付第三笔款项9000元时,老林提出要知道主材料的报价及待改善这些大小问题后再付款,然而没有得到装修公司的同意。
        就在这时,老林发现厨房、客厅、卧室门套顶部居然能看到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到现场鉴定为蠹虫。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其余部位木料也是同一批,尽管刷了涂料封木板,会不会也有蛀虫呢?经交涉未果,老林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双倍赔偿门窗套费、拆除部分墙面费、返工费等共计近1万元。
        庭审中,装修公司认为,完成部分施工后,老林支付了第二笔款项9000元,说明老林对已完工项目的认可,因此不同意赔偿拆除费、返工等费用。客厅、厨房有虫眼的门套自己愿意按成本价单倍赔偿。
      【以案说法】
        法院认为,经白蚁防治所查看,证实房屋有虫眼的门套所用木料有蠹虫,装修公司虽抗辩其余门、窗套所用材料并非同一批材料,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亦不愿意进行鉴定,故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对所有门、窗套进行赔偿。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计算,所有门、窗套的材料费、返工费及人工费总计3520元,法院应予支持。另外,审理中,原告老林自愿调整诉讼请求,不再要求装修公司双倍赔偿所有门、窗套等费用,法院亦予以支持。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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